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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的公告(1)

2014-06-26来源:本站采编

为切实加强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按照《宜宾市卫生局、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宜宾市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第一批试点工作的通知》(宜卫办发〔2014〕24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及名额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附件1《屏山县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四川省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县民族医院医联体派驻到屏边彝族乡卫生院,夏溪乡卫生院、清平彝族乡卫生院的可放宽到医学类中专学历)。

4.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转岗培训或者社区卫生人员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4年6月30日9:00至2014年7月2日17:00

(二)报名地点: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地点屏山县卫生局办公室(屏山县行政中心B栋4楼405号)。

(三)所需资料:报考者应携带本人《屏山县考核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有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职称资格证者,一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缴纳面试费80元,领取面试通知单。

(四)约定和说明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考者的年龄按周岁计算,如报考岗位最大年龄为40周岁的,是指截止本次招聘报名第一日未满41岁的都符合报考岗位的年龄条件。

3.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见附件3)。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以职称、执业资格、学历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二)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县卫生局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进行综合考核。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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