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8来源:本站采编
1、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由县人社局、教科局组织评委,采用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成绩。
(2)本次面试采取讲课、说课的形式(不含艺体教师、幼儿教师),讲课、说课范围:高中指定为高中相应学科教材,初中指定为初中相应学科教材,小学指定为小学相应学科教材。
(3)艺体课和幼儿教师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音乐教师考核弹唱、舞蹈、声乐等专业技能;美术教师考核色彩、素描等专业技能;体育教师考核球类、田径等专业技能。
(4)面试采用百分制,采取现场抽题讲课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时间15分钟,占总分的60%,说课时间10分钟,占总分的40%。艺体课教师说课占40%,专业技能考核占60%。
(5)面试时间:2014年8月20日上午8:00
(6)面试地点:龙江小学(原下寺小学)
2、考察、考核
分学校分学科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确定考察对象时,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面试总成绩相同时,以讲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讲课成绩相同时,再加试确定考察对象。由县教科局、县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当出现考核合格者弃权或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导致考调岗位出现空缺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
(三)确定拟调人员,公示结果
根据面试和考察结果,分学校分学科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调对象,并在剑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剑阁县教育和技术局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由县教科局、县人社局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但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内请假超过一个月(国家规定法定假除外)或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退回原学校。(考调的幼儿教师除外)
2、拟调对象按新调入学校核定的岗位确定工资。
四、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考调岗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事宜,请向县教科局咨询。未尽事宜,由县教科局人事师培股负责解释。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剑阁县教科局人事师培股:6602163 6602126
(二)监督电话
剑阁县人社局纪检组:6600759
剑阁县教科局纪检组:6602137
附件:1.剑阁县2014年公开考调剑门关实验学校等学校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二〇一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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