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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蓥市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的公告(2)

2014-10-22来源:本站采编

3.报名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司法社会工作者资格审查表》(可在报名点现场领取填写);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并在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

(二)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名人员若隐瞒真实情况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若参考人员不足30名(含),将直接进行面试考试(考试方案一);若参考人员多于30名,将进行笔记、面试考试(考试方案二)。

(三)考试:

方案一:面试。

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方案二: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总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司法业务知识,由招聘领导小组命题,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100分)

根据各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如只进行面试考试,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进行笔试和面试,则根据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体检结果公告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者负责。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察:

1.考察人员确定: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

2.考察方式:

(1)查阅个人档案资料或由原所在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2)派出所出具相关证明。

3.因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考察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由华蓥市司法局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管理方式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工作岗位由司法局确定,双方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市司法局考核合格的,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2.所有人员由市司法局统一管理、考核。

3.聘用人员工资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不低于1250元/月)。统一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需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工资中扣除。

七、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规定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八、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华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蓥市司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26—4821127。

华蓥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华蓥市司法局

2014年10月20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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