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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心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11-1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经批准,我县拟公开考核招聘3名工作人员补充到县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心工作。现将公开考核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简介
青川县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心 全额 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青川县财经中心4楼 负责监督国有企业监事会。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完全符合《2014年下半年青川县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相应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所有报考者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014年下半年青川县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中心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 岗位编码 招聘
人数
学 历 专   业 毕业院校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执(职)业资格 出生时间 其他要求
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青川县国有企业监事会中心 专业技术
(财务会计)
20143001 3 大专及以上 不限 具有会计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2年及以上在企业从事会计工作经历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相应招聘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3名。

四、报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6日至11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地点:青川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青川县乔庄镇北井坝青川县财经中心四楼)。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青川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简称《报名表》。请考生直接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中国青川、青川县人事人才网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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