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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

2014-11-1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 、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 、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http://www.panzhihua.gov.cn 、攀枝花市西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zhsxq.gov.cn/ 、攀枝花西区教育网http://www.pzhxqedu.cn/发布):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其中,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在18—35周岁(即1978年11月24日—1996年11月24日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报考者毕业证书所注专业应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一致。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攀枝花市西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情况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4—28日(8:30-12:00,15:00-18:00)

(三)报名地点:攀枝花市西区教育局人事科(攀枝花市西区建兴路24号一楼会议室)。

(四)报名手续和要求

1、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自行打印、如实填写《攀枝花市西区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2)一份(粘贴二寸近期免冠照片,“是否同意调整到其它相近岗位”一栏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学校(院)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5、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2张(与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粘贴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6、中、小学在职教师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7、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服务期未满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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