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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安县2014年第五次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1-18来源:本站采编

一是截止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户口在江安县辖区范围内的。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户口薄,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未在江安入籍的原江安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江安县的)。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薄(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是截止报名结束之日在江安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所属人才交流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和户籍挂靠代理的报考者。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1月28日工作时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的比例1:2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如果笔试未形成竞争的,将划定最低分数线,超过最低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人员不能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面试通知单》时缴纳80元面试费。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缺考人员不能确定为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岗位表有特殊体检要求的,从其规定。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书面申请复查一次,未提出复查申请或复查仍不合格的,不能进入考核政审环节,并取消聘任资格。

(二)考核政审: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政审。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用人单位对考核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

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确定,不低于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招用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宜宾三江人才网、江安县党政网和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

八、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江安县2014年第五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江安县2014年第五次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4年11月17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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