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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源县2015年公开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公告(3)

2015-05-29来源:本站采编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岗位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

八、递补

同一岗位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等环节不合格而出现空额的,可按该岗位参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经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的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者,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服务年限协议书》, 按照《凉山州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协议人员给予解聘。2015年应届毕业生凡经聘用务必于2015 年9月3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及真实有效的学籍档案予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验证,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新聘人员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工资及福利待遇;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十一、培训

根据省、州有关规定,新进人员须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局组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十二、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考核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考核聘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盐源县考核聘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县监察局对整个考核聘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整个考核聘用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在报名时向招聘单位和有关人员咨询

本公告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源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十四、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18181223366

盐源县卫生局

0834-6362211 18282881983

监督举报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260

盐源县卫生局纪检室 0834-6362211

附件:《盐源县2015年到院校考核聘用医务人员岗位一览表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卫生局

2015年6月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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