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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5-10-09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中心实际,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简介

乐山市政务大厅服务中心,是隶属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服务大厅及运行平台场所的现场服务和现场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且符合《乐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公告其它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其中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两栏的相应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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