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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事业单位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3)

2015-12-16来源:本站采编

发放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政策性加分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等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12月25日至31日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交到长宁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进行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信息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证明(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报名信息表》和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六、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综合考察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其中,所有岗位公共科目考《综合知识》;教师岗位专业科目考《教育公共基础》,卫生类护士岗位专业科目考《护理综合知识》,卫生类医生、药剂师岗位专业科目考《医学基础知识》,其余岗位专业科目考《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3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共科目×50%+专业科目×50%+政策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方式,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及其他与报名资格相关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含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的《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并在考生承诺栏签字。

(3)其中,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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