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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2015年在大学生村(社区)干部中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

2015-01-15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中央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2〕36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中共南充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解决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就业问题的通知》(南组通字〔2014〕75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决定面向选聘到我县村(社区)任职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公开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对象为2007年以来,选聘到我县村(社区)任职且完全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已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07年以来全省统筹选聘、任满2个聘期、经选举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一届、考核称职以上、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含2007年全省统筹选聘到社区的大学生干部)。聘期时间以报名时履行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时间计算。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超计划生育子女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由全省统筹、以县为单位进行,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上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计划,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招聘公告。

2.组织报名(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5日)。符合考核招聘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村干部,可持相关材料原件(身份证、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任职证明、年度考核情况、创业成绩证明等)到县委组织部报名,填写《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并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证明(资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资格审查和公示(2015年1月11日至21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核实相关材料原件,并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在营山人事人才网和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张贴公布。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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