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

2014-06-10来源:本站采编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中心实际,现将我中心2014年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是乐山市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其职能为:促进乐山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传承、研究和发展。传承、研究、制作及演出民族民间音乐歌舞剧节目和其它形式的文艺节目;优秀川剧传统剧目的传承、研究、整理和新剧创作及演出;承担广播电视及报刊媒介公益性传播、宣传及服务等。

二、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且完全符合《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的人员。

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考核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为我中心编制内人员,招聘名额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四、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在2014年6月20日17:00前直接到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报名。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

1、《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

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