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10来源:本站采编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联系人:王影
联系电话:0833-2134748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568号附8号
五、考核
采取现场表演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能力。
(一)舞蹈创作与表演岗位具体考核内容:
舞蹈基本功、软开度、技术技巧展示和舞蹈模仿,不少于3分钟的舞蹈片段或作品两个。
(注:考生需自备紧身衣裤、舞蹈鞋、舞蹈音乐。)
(二)音乐创作与表演岗位具体考核内容:
自选歌曲2首、普通话朗诵3-5分钟(自选诗歌或散文)、自选和指定曲目钢琴演奏、现场即兴谱曲、其它音乐方面才艺展示(限器乐)。
(注:考生需自备音乐伴奏、朗诵稿、自选钢琴演奏曲目一首、键盘以外的其它乐器)
考核分值:总分100。
考核时限:舞蹈创作与表演岗位每人20分钟,音乐创作与表演岗位每人30分钟。
考核结束后,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人员,经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乐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乐山市事业单位考试或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乐山市人社局审核确认。
附件:
1、《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
乐山文化发展研究中心
201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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