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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年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市城管执法支队工作人员的公告(1)

2014-11-12来源:本站采编

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市城管执法支队)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管理的执法队伍,具体负责承担市城管执法局负责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为加强基层城管执法力量,进一步优化城管执法工作人员来源和经历结构,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城管执法支队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全省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

职位

遴选人数

职位要求

政策法规岗位科员

10

法学及相关专业,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人员不限专业。

城市管理执法岗位科员

20

专业不限,一线执法岗位,户外工作时间长,无固定节假日,随时可能应对突发事件,需要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基层服务能力,宜男性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35岁以下(1980年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岁(1975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四)调入人员的基层工作年限原则上不少于3年,其中从乡镇调入的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5年,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人员应当在乡镇工作满8年(计算截至时间2014年11月30日);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非特体,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受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方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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