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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2014年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

2014-12-26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办【2011】6号),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办发【2012】268号)、雅安市卫生局 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雅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雅安市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雅市卫发【2012】24号)和雅安市卫生局《关于下达民族地区阳光天使计划2014年招聘计划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县按计划面向社会考核招聘6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内容

此次招聘计划是根据《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发展十年行动计划(2011—2010年)》提出的“公开直接考核+服务期制度+学费补偿机制”目标任务,直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民族地区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管理的医疗卫生人员专项引进计划。

二、补偿办法

(一)学费补偿总金额=年均学费补助标准×实际学制年限。其中年均学费补助标准按平均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确定(即:实际交纳学费低于6000元的按实际,高于6000元的按6000元),不同学制毕业生的学费补助计算年限,以国家规定的相关学制年限为准。

(二)学费补偿在6年服务期内分年度补偿(代偿)。每年补偿金额根据服务年限、考核情况,依次按照补偿总金额的10%、10%、10%、20%、20%、30%的比例确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年度不予以学费补偿。

三、实施范围和招聘名额

在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招聘名额共计6名。具体招聘单位、名额为:县医院2名,中医院2名,乡镇卫生院2名。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7日之后出生的);

4、符合职位要求的具有相应学历的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

5、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7日—1月5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核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2014年宝兴县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上传JPG格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到报名邮箱(495858836@qq.com )进行网络报名。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准确填写两个以上联系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接到初审合格通知后,于2014年1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宝兴县卫生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携带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4年宝兴县阳光天使计划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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