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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文理学院2015年5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

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文理学院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四川文理学院6月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5年6月8日前到四川文理学院计财处(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2001号)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6月6日22︰00前登录四川文理学院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四川文理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2: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总成绩计算: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实验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高教研究所、学报编辑部、四川革命老区发展研究中心、学生工作部(政治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一科。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详见参考教材(参见附件2)。

3.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5年6月7日在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15年6月8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四川文理学院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5年6月9日11︰30前电话联系(0818-2790072)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9日17:00在四川文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6月5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文理学院谭晓晴同志(地址: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018室,联系电话0818-2790075),以便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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