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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市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5-01-08来源:本站采编

三、公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违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时间:2015年1月5日上午9点至2015年1月9日下午6点,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劳动保障大楼六楼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817)6363600。

(四)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明确要求。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和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时要认真填写《阆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有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其他执业资格证书要求的须带证件原件、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报考的,还应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符合国、省加分政策规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按本公告第五条“政策加分”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尚未领取到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持学生证、及所在学校(院系)出具的学历、专业、毕业时间证明等材料原件报名。

本次公招不收取笔试和面试考试费。

(五)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公共科目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人才紧缺达不到3:1的公招岗位,经阆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放宽到2:1)。

(六)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批准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整(减)或取消的情况,于2015年1月12日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向社会公布。

(七)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16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考,因证件不全或所提供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以及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所有成绩的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即《综合知识》笔试或《卫生公共基础》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卫生公共基础》,其它岗位及其它事业单位的所有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知识》。

2、笔试范围。

《综合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sc.hrss.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查阅或下载,不指定教材)。《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川人社办发〔2014〕75号,可在网上下载),不指定教材。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工作结束后,由阆中市人社局于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阆中人事人才网(www.lzrs.com)上公告。对《综合知识》(含《卫生公共基础》)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阆中市人社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由阆中市人社局在查分结束后三日内在阆中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5、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

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具体加分计算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五条中的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1月9日18∶00 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报名处,以便审查。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报名时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相关部门出具(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由县<市、区>团委出具,“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由县<市、区>人社局出具,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由县<市、区>教育局出具,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成都市参照省“三支一扶”计划享受政策性加分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调管理办公室盖章的服务证书。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加盖了公章的复印件交报名处,以便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加分。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并作自动弃权处理,责任自负。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测试)等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主要范围:结构化面试的主要范围为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方面。

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招聘单位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 3:1(阆中市文化馆音乐表演岗位达到或超过5:1的按5: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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