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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2-29来源:本站采编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至2015年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地填写《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请报考者从广元人事考试网〈www.gypta.gov.cn〉或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www.gyjsw.gov.cn〉下载)的各项内容(一式两份),粘贴本人近期两寸同底免冠证件照。

3.报名地点: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人事科(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612号)。联系人:周元 电话:0839-3314652,18113695119。)

4.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交毕业证、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类别证明和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公开发表或自己主笔的作品及获奖证书,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

(三)考试

本次公开遴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基础知识及写作技能,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以及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取消。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审查,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五)体检

根据遴选名额、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经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体检由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由广元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提前3个工作日电话通知本人,请报考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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